還記得無名小站從2009年1月8日起,強迫在網誌放上贊助廣告的事情嗎?
當時我還心想「幸好我早搬到痞客邦」
想不到昨天看到公告,痞客邦也要循著無名模式,要在網誌內放贊助廠商廣告

痞客邦公告:新增贊助商廣告區塊

雖然我想痞客邦若不是經營困難,不然也不會作這種趕跑客人的事
但網誌會被放廣告,絕對會破壞美感,也會拖累網頁讀取的速度
只送每個人10MB的空間根本不夠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不願意接受痞客邦的決定

除了加10MB的空間外
痞客邦還說要每月送小而美VIP
聽起來很不錯,但條件竟然是每月平均部落格人氣要達到1000
也就是一個月要有30000人來訪
重點是還必須無VIP資格的人才能獲得
一個月有30000人來訪的部落格,應該也是很用心經營了吧
之前有那麼多免費跟1元的VIP,難道他們不會去用嗎?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說痞客邦又沒跟你收費
使用者付費,加點廣告也是很合理的
但在此之前,痞客邦已經在相簿跟留言版加廣告了啊
而且會員也回饋了痞客邦高人氣,就像彎彎帶動大家使用無名一樣
沒有眾多會員使用,會有廣告商願意來痞客邦放廣告?

放廣告倒也不是不行
我是覺得痞客邦可以回饋一部分的廣告費給部落客
當有金錢誘因的時候,部落客也會更勤勞寫文章吸引人氣的

說真的,痞客邦從上次大改版開始,許多決策越來越奇怪
之前送了一堆免費的VIP(只要輸入關鍵字即可得到)
結果造成VIP用戶太多,使主機負荷不了,頻頻當機
現在又要加廣告來賺錢,不是很矛盾嗎?
當初痞客邦就不應該那麼大方送VIP才對

加油吧痞客邦,我已經在這落地生根兩年了,也不想再搬家了
希望你們能夠撐下去,提供更好的品質給大家

不要逼我跳到Blogger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蕭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